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工业类中小微 纾困企业的通知 江岸区辖区内各工业类中小微企业: 根据市经信局相关通知要求,现就组织推荐第四批工业类中小微纾困企业的通知如下: 一、推荐范围 (一)在江岸区内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中规定的工业类中型、小型和微型企业; (二)守法经营、征信记录良好、依法纳税,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流动性困难,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;具有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,交易背景真实有效。 (三)优先推荐产业链关键企业、民营中小微工业企业。 (四)已纳入工业类中小微纾困企业名单内的企业不再推荐。 二、工作流程 (一)企业组织。按照“推荐范围”要求,组织企业如实、准确、规范填写《武汉市工业类纾困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》,填报内容完整、信息准确、行业分类明晰。企业名称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须与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一致。同时各申报企业一定要在“汉融通”https://hrt.wuhan.gov.cn/(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)完成注册入驻并提出融资需求。 (二)推荐上报。将审核后的纾困企业名单报市经信局审核。市经信局组织确定工业类纾困专项贷款补充推荐企业名单,推送给市地方金融工作局。 三、有关要求 (一)推荐对象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工业类中型、小型和微型企业,并且属于制造业企业,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推荐企业名单不予受理。强行报送导致被退回的后果自负。 (二)请符合标准的企业,于2020年11月26日17:00前,将《武汉市工业类纾困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》和营业执照复印件,加盖单位公章后,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896339250@qq.com。 联系人:郑诗瑶 85320153 江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: 1.武汉市工业类纾困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 2.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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